第一章 总则
时逢盛世,运行华厦。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续修编纂工作顺势而行。为确保娄氏宗族世系文史资料征集、整理有序,根据2016年5月21日在巢湖市油坊集召开的“合肥娄氏宗谱续修会议”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续修工作。名称为“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理事会”,对外称“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历史文化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是非弁利的带有宗亲联谊的民间性临时团体组织,在国家政策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本宗族的传统文化活动。宗谱编纂活动自觉接受阖族宗亲和社会的自愿捐献和公开监督。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常务会长三名,副会长、理事、顾问若干名。理事分布各大支系、居住地及中心村。理事会领导族谱编纂工作,负责共商修谱大计、制定修谱章程,拟定修谱规定,保证修谱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 成立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委员会。在宗谱编纂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开展宗谱编纂工作。编纂委员会设主编、副主编、编纂人员若干名。分设信息采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对外联络、技术编纂等若干部分,负责对修谱工作各有关事项进行具体指导、培训并亲力亲为。
第五条 编纂委员会选定办公地址,购置必要的办公设备。设资料、财务、录入、编纂、联络、接待等场所。会长、主修等委员定时上班,聘请录入员、软件技术员若干名。
第六条 设财务小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经费的筹集和支出。
第七条 建立网络平台。宣传、发动娄氏家族积极寻根访祖,联宗归本传播家声,建设故里,恭奉先祖。
第八条 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理事会下设支族信息采编小组。根据各支派或各村人数多少,分别确定若干理事进行资料统计和征集文史资料工作。
第九条 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理事会及编纂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推选热心修谱、办事认真、有文化、有能力的族人参加。并可根据修谱工作的需要临时调整。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十条 宗谱编纂。由宗谱编纂理事会具体指导各大支派采编人员开展入户采访统计和文史资料征集工作,编纂委员会在主编指导下汇总资料,编纂合族宗谱。
第十一条 寻根问祖。娄姓起源于禹舜时代,全国分部广泛。随着家族的壮大,时代的变迁,娄氏家族布居于全国各地。老谱记载我合肥娄氏故江西,在明代有正谊公者始自江西迁江苏句容,后由句容迁合肥定居遂为合肥人。娄氏黄山支派系是由合肥迁于此。由于历史的原因,许多族人迁离祖居地外出谋生,甚至字辈失传。此次修谱,要通过严谨论证,确定我族失散宗亲的支派、辈分及其他事宜。重新入谱,以使此次修谱尽可能的达到齐聚宗谱的目的。
第十二条 商定凡例。根据集思广益,可研究确定此次宗谱编纂的规范凡例。
第十三条 合续字辈。合肥娄氏宗谱自十四世开始,则另起排行与字辈,且载入各自家谱。此次编纂决定从二十世开始,即从“安”“彦”字辈后,不再用各分属字辈,改用此次编纂确定的合修字辈。具体字派由编委取两派之长或另拟新字,在各支派系无异议后交编纂理事大会通过启用。
第十四条 挖掘娄氏传统文化,梳理娄氏传统美德,弘扬娄氏门弟家声,践行娄氏家风。
第十五条 本次宗谱编纂力争2016年年底前完成老谱资料的电子化录入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各支派的新增资料审核、统计、录入工作。提供电子版样本,传各支系、房,让春节各户回家过年时核对、反馈。2018年清明节前交付一期宗谱清稿,付印,年底前提供《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印刷本、光盘及文化研究成果等。基本结束合肥娄氏宗族合肥支谱编纂工作,解散本届理事会。
第四章 宗谱格式与内容
第十六条 编纂原则与要求。以人为本,男女平等,宗支平等,人人平等。信息真实,表达准确,语言精炼,严禁作假、夸大、将就、妄为。此次编纂宗谱要达到既要继承优秀传统,又要与时俱进,符合我族历史和时代特征。具体是一、宗谱合修。二、增加电子版,丰富宗谱内容与信息,结束长期以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定期续修的烦杂,只用低成本的维护更新。三、增加宗谱可读性与传统文化参考性及资料查阅性,使之成为宗族和地方历史资料。四、引入影像与图片信息,展现现代三维技术使我们有身临娄氏宗族、宗亲的感觉。五、增加宗谱信息的查阅搜索功能。让我们足不出户。在家通过影视媒介就能知晓各地合肥娄氏子孙繁衍发展情况,随时与之联络。
第十七条 宗谱名称定为《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宗谱字体采用正版标准宋体“娄”字繁写,族人生卒时间循用夏历制即农历,填至时辰。现代记事可用公元时间加注。 宗谱的书面形式改用苏式,兼收世系图。资料、信息编排采用横排竖式加边框网格线从右到左十六开本格式。族人名字,浓墨,上一格标其生身或收养、过寄接祠父亲姓名与自己的长序、性别,如某某长子。下一格就是其本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字、号、出生年月日时、文化、工作、业绩、配偶、子女及卒、殁时间、安葬地点、墓碑及朝向等必填信息。各支同一辈份的所有族人叙述完后再叙下一辈份的族人。为便于查阅,使世系图与各人资料信息同步或者说同卷,世系图可以分段、分卷列于卷首。即每卷卷首列出几代世系图,后面接着就要将列出的几代族人资料与信息在同卷里撰写完。一卷归一卷。具体每卷列几代几世看人数而定,原则是每卷页面数要接近。世系图名字后可以标出后面的资料与信息页码方便查阅。具体见商定凡例。宗谱网络版(电子版)内容更丰富,除了收有必填信息,还有选填信息,如通讯地址、邮箱、个人主页、电话、手机、个人简介,包括受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贡献、荣誉、捐款善行、影像等。并根据各人要求对选填信息实行保密级别设定。相当于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级别。
第十八条 新谱大致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序言或前言)
旧序、新序,理事会成员名单、编修委员会成员名单目录、谱例、注释、恩荣录、名迹录、坟茔、墓志、图片、大事记。
第二部分(主体部分)
世系。一般内容包括名讳、字、号、生辰年、月、日时、文化、工作、业绩、配偶、子女、生卒时间及长眠之地与坐向。通讯地址、邮箱、个人主页、电话、手机、受教育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贡献、荣誉、善绩、影像等。 配偶如上,但应加籍贯,所生子女名字(有时可用乳名)。 继配偶如配偶同。但随嫁带来之子女随娄姓的应注明。抱养、捡养之子女入谱应注明。已故者应加填卒年月日时、葬地、有无碑牌及墓向。
第三部分(跋) 包括名人录、名人谱、主要著作、字辈谱、族训、捐资做善事芳名录及传记、家族传说、地名录,反映行政区划的变更等。
第四部分 延伸部分,娄氏家族繁衍与历史发展变革大事记。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九条 娄氏宗谱编纂理事会编纂期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宗谱编纂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检查、制定工作计划。会议由宗族谱编纂理事会会长主持,各理事及编纂委员会工作人员参加。
第二十条 宗谱编纂各项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包括会议记录、电话记录、采访记录、寻根记录以及口碑相传资料等各项记录。
第二十一条 族谱编纂委员会负责收集和妥善保管好所有本次宗谱编纂工作的原始记录、实物资料。要做到准确及时的分类和归档。
第二十二条 本次宗谱编纂设有专章、专用账户、专用邮箱、专用电话、专项资金。对族人捐助款项,由专人负责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公开收支情况,接受宗谱理事会及广大宗亲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对社会与族人捐款的答谢方式、族人上宗谱光荣榜、立小传、添子孙旺丁等设定制度与标准。族人此次捐款修谱拟在其宗谱资料页脚标注。
第二十四条 宗谱编纂工作启动后,各部门、各支系、各会长、理事、委员须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团结协作、遵纪守制、服从安排、一股作气将宗谱编纂工作进行到底。
第六章 出版发行
第二十五条 宗谱书稿正式定样后,按上届宗谱分发原则,经理事会决定确定出版发行总册数。一是各支房、支系必须配送的宗谱;二是给捐资贡献人赠予;三是满足单位及个人需要。出售价格经理事会根据成本与版权研究决定。同时根据需要可以开发文化版、名人版、简索版、精装版及研讨成果等。版权同样归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电子版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所含信息量更大,内容更丰富,阅读、查寻更方便、快捷、逼真。电子版下载、光盘发行等由理事会共同讨论,确定版权价格及知识产权后交付有资质单位或公司发行。所得款项,除用作修谱费用外,盈余部分由理事会共同确定,或做理事会费用或用于网站维护、宗谱管理、祖坟修善事宜,或留作外地族人通过理事会回来寻亲访祖的接待费用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会办事细则及其它规定经理事会研究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娄氏宗谱编纂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娄氏宗谱合肥支谱编纂理事会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